通卡
兑换问题
请拨打4007907999。
保管须知
请保管好自己的电子卡,一旦泄露或丢失,本公司概不负责。
发票须知
使用朴朴超市电子卡消费,朴朴超市不再开具发票。
退换须知
本卡一经售出,概不退换。
规则须知
使用朴朴超市电子卡时可与其他折扣或优惠同时进行,如发生退货、换货等,请以朴朴超市线上商城规则为准,若所购商品产生售后问题可直接联系商城客服或拨打952529。
有效期
自兑换日三年内有效,自激活日开始计算,不可挂失,卡券需在有效期内使用,到期后将自动视为作废,不能顺延或调券;
使用须知
本电子卡不记名,不挂失,不提现,不透支,不得兑换现金及找零,多次核销,可多次叠加使用;
兑换方式
朴朴超市官网指定平台,点击“我的”,点击余额,首次进入请先登录/注册会员——选择“扫码/兑换码充值”,输入卡密,兑换成功后选择“放入卡包自己使用”进行绑定即可;
适用范围
本电子卡只适用于朴朴超市线上商场;使用范围:福州,厦门、广州、深圳、佛山、成都、武汉
本电子卡只适用于朴朴超市线上商场;
本电子卡只适用于朴朴超市线上商场;
本电子卡一经售出,概不退换;
朴朴超市官网指定平台,点击“我的”,点击余额,首次进入请先登录/注册会员——选择“扫码/兑换码充值”,输入卡密,兑换成功后选择“放入卡包自己使用”进行绑定即可;
本电子卡不得兑换现金及找零,多次核销,可多次叠加使用;
本电子卡不可用于购买礼品卡。
使用朴朴超市电子卡消费,朴朴超市不再开具发票;
请保管好自己的电子卡,一旦泄露或丢失,本公司概不负责;
有效期:三年,自激活日开始计算,不可挂失,
绑定卡券后,若所购商品产生售后问题可直接联系在线客服或拨打4007907999。
Copyright © 2025. 备案号: 粤ICP备2025464627号-2 | 本商城由 深圳市乐乐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
加载更多